檢方開庭時,張女辯稱只是惡作劇,她強調「嬰兒哭聲」是設定好的手機鈴聲,當時她打無聲電話給王妻時,「剛好」有人來電,對方才會聽到嬰兒哭聲,但檢方不採信其辯詞,依恐嚇罪起訴她;她事後向台北地院自白認罪,法官審酌,王男夫妻願原諒她,依3個恐嚇罪輕判拘役20天、緩刑2年。
檢警蒐證發現,懷孕的王妻去年底接到3封匿名信函,其中2封有手寫的「五福同歸」等字眼,但有一次她竟收到類似「鬼娃恰吉」系列電影的「鬼娃娃」劇照影印本;今年4月2日及4月15日,她即將臨盆,又在家裡各接到一通電話,先不出聲,後來又聽到嬰兒哭聲,分別長達26秒及46秒。
王男夫妻嚇得拿著信件和錄音檔報警,輾轉查出張女寄信並打公共電話犯案;檢方認定「鬼娃娃照片」和「放嬰兒哭聲」會害孕婦心生畏懼,依恐嚇罪起訴。
北院開庭時,張女自白認罪,法官痛批她沒有克制情緒及尊重別人,輕率的用鬼娃照片和嬰兒哭聲嚇孕婦,行為很不應該,不過法官綜合考量後,審酌張女沒有犯罪紀錄,應訊時也跟出庭的王男道歉,王男表示願意原諒她、給緩刑,加上王妻也寫信替她求情,決定輕判拘役20天、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