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上午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其他政府單位,針對日月光污染事件、電鍍廠排放廢水案提專案報告。
日月光等大廠違法排放廢水污泥,造成環境污染,顯示水污法罰鍰上限僅新台幣60萬元,難達嚇阻不法之效。立委日前表示,提案修正水污染防治法,針對事業違法排放廢水污泥將罰鍰最高上限提高至3000萬元。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質詢,將提案把原規範於「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的偷埋暗管、繞流排放並未經許可稀釋、處理設施應具備足夠功能管理等規範,提升至水污法母法位階,並明確定義為惡意重大行為,主張修正罰鍰上限從50萬元調高至500萬元。
此外,業者若規避、妨礙及拒絕主管機關查察,也將罰鍰上限從現行3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針對上述立委提案提高水污法相關罰鍰上限,沈世宏答詢表示支持贊同。
除了提高違法排放廢水的罰鍰上限之外,環保署也將針對惡意偷排廢水者,增訂刑罰規定,加強公共危險預防法令規範。相關修法內容,盼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