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彈劾黃世銘案 監委暫撤 補資料再提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監察院審查檢察總長黃世銘彈劾案一波三折,歷經第一次審查會表決不成立,第二次審查會一度流會,昨天終於開會,卻出現戲劇性轉折,有審查監委認為,案文及資料「不完整」,請提案監委補充後再提,最後由提案監委「聲請撤回」,會議狀態變成「休息」,將另擇期通知恢復開會審查。
由於檢評會列舉黃世銘七項缺失,所謂「資料不完整」,是否指檢評會的黃世銘案調查決議尚未送達監院?監委則未否認。
監院指出,檢評會的黃案調查案卷若送達監院,將送請黃案查案監委認定是否為同一案件,是則併案處理,不是則以新案作業。監委並強調,彈劾審查「一定會有結果」。
監委洪德旋、吳豐山調查「關說、監聽及洩密案」,認定黃世銘有非法濫權監聽及洩密等違失而提案彈劾,十一月廿八日第一次審查結果五比五票不成立,十二月十日再審會因未達法定出席人數而流會。
各界原預期黃案再審會若能成會,彈劾成立與否必能獲致結果,但事情發展出人意料;一位不便具名的監委說,會中有監委指本案相關資料不完整,請提案監委先撤回,等到補充周全後,再提出審查。
會議變休息 擇期再審
所以全案沒有「進行審查」,更無投票表決,而由提案監委聲請撤回,會議狀態變成休息,將另擇期通知恢復開會審查。
監院人士透露,上述審查情況罕見,但合乎法規與程序,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三項,彈劾案件於未審查前,原提案委員得聲請撤回;配合「監察院辦理糾舉彈劾案件注意事項」第十一條「糾彈案審查會開會程序」之規定,昨議程雖經「提案委員說明提案事由並答復審查委員詢問後退席」,但尚未「進行審查」,所以「主席得視需要決定休息時間」。
全案自洪德旋九月十四日申請自動調查,院方核派吳豐山共同調查,兩人曾表達會「快馬加鞭」;黃世銘曾說,若被監院彈劾或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但案件波折起伏,迄今已近百日仍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