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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嗆認錯 華碩重申立場

中央商情網/ 2013.12.19 00:00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013年12月19日電)威盛(2388)狀告祥碩(5269)與華碩(2357),威盛今天召開記者會,籲華碩勇於認錯,華碩今天再發表聲明,重申威盛有意圖干擾華碩營業之嫌,深信法院必將釐清曲直與是非。

威盛於17日對祥碩與華碩提起民事訴訟索賠,華碩董事長施崇棠18日親上火線,並表示尊重法律程序,華碩將「奉陪到底」。

威盛總經理陳文琦今天出面說明控告祥碩涉嫌侵權案。他表示,堅持犯錯、掩蓋錯誤對誰都沒好處,盼大家都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

華碩指出,威盛在記者會上對外聲稱,以華碩和祥碩董事長沈振來、總經理林哲偉等人為「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的共同侵權人,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等規定,因此對華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此,華碩表示,台北地檢署已對祥碩董事長沈振來及總經理林哲偉作出不起訴處分,且華碩並非上述刑案的被告,華碩與祥碩為依法獨立的兩家公司,華碩對祥碩或其員工,均非「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威盛恣意將華碩指為「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共同侵權人,對華碩提起鉅額附帶民事請求,明顯於法無據,純屬商業干擾手段,不足採信。

華碩重申尊重智慧財產權,並表示威盛今天在記者會上說明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與華碩秉持的立場一致,但威盛在記者會上一再強調,希望透過訴訟保護股東權益,但是否有同理心想到,無稽且於法無據地對華碩提出的巨額民事索賠,已傷害到華碩股東的權益。

華碩表示,由於威盛新聞稿及記者會並無法提出有說服力的說明,華碩仍認為威盛向華碩提出鉅額求償,應屬商業手段,而有意圖干擾營業之嫌,深信法院必將釐清曲直與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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