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丁堡地方法院上回在當地時間11月21日開庭,林克穎委任律師當庭未聲請交保,但質疑台灣與英國沒有邦交,欠缺當事人能力,但法官未採納,裁定林克穎還押。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轉述,愛丁堡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針對引渡案召開程序庭,庭訊約1小時,訊期檢、辯雙方提交證據攻防程序。林克穎委任律師又再度質疑雙方無邦交,簽署引渡備忘錄無效;更以證詞眾多待消化為由,希望能延後開庭,但法官都未採納,仍依原定計畫預計明年1月再開庭。
法務部表示,愛丁堡地方法院5日另針對保釋案開庭,林克穎曾聲請交保,但蘇格蘭檢方依我方提供的本案刑事確定判決、林易容潛逃等證據為由反對交保,雙方言詞攻防。
法官審酌後裁定駁回保釋聲請。林克穎不服,向二審的蘇格蘭上訴法院抗告,法官訂17日開庭審理抗告案。
林克穎撞死送報生遭判刑4年確定,卻在發監前夕落跑,潛逃回英國,法務部與英國內政部在10月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生效後,英國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並裁定羈押,法務部隨後正式提出引渡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