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群及漢唐副董事長陳朝水、董事李惠文因涉嫌以漢唐和子公司假交易方式,挪用新台幣13億元,遭檢方依證交法起訴。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暨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12月初向法院訴請裁判解任王燕群、陳朝水及李惠文3人的董事職務。
漢唐當時公告表示,刑事判決未作成及確定前,無法僅依起訴書內容,認定王燕群等人不適宜擔任董事,另外,公司營運正常,並無任何王燕群等人續任董事恐將影響正常營運的跡象。
不過,漢唐董事會今天仍決議於明年2月6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是否解任王燕群、陳朝水及李惠文董事職務案。
若股東臨會決議解任王燕群等3位董事職務,將進行董事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