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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學手機號碼 變賣春廣告

中時電子報/劉育辰/基隆報導 2013.12.16 00:00
基隆市公車循環站到處可以看到「賣春廣告」,記者查訪發現這些廣告多數是學生的惡作劇,遭惡作劇的女學生成為尋芳客的目標,有人不堪其擾,換手機門號,甚至有女學生造成精神壓力,「總覺得有同學要害我,差點就得憂鬱症!」 檢察官指出,將他人電話拿來惡作劇,當成賣春廣告,已觸犯個資法及公然侮辱罪,提醒不要以身試法。 受害學生險患憂鬱症 基隆市公車循環站每天有數萬通勤族,也是學生最多的轉運站,只要稍加注意,不難發現牆上或公廁內有許多「賣春廣告」,用詞不但引人遐想,甚至大喇喇的以「平價」、「34B好身材」號召,火辣程度令人咋舌。 記者實地查訪發現,在公車循環站、和平廣場和公車上有近50筆賣春小廣告,這些賣春廣告大多數是學生隨手塗鴉的惡作劇,小廣告上的手機門號多數是國、高中女學生手機號碼。不乏尋芳客打牆上手機洽詢,接獲電話的女學生成了被騷擾對象。 高中生小雯(化名)表示,她常接到尋芳客電話,雖然忙著向對方解釋沒在「賣」,但類似電話還是接連不斷,只能換門號。 小雯說:「接到陌生男生電話詢問有沒有做性交易真的覺得很噁心、很變態、也很生氣,但卻莫可奈何,心情低落到不想上學,總覺得有同學要害我,差點就得憂鬱症!」 檢察官:行為已觸法 兒童福利聯盟資訊發展處副主任陳雅惠則對此感到憂心,她說,這種惡作劇是校園霸凌的延伸,現在資訊傳播越來越簡單,這種惡作劇會越來越嚴重,家長跟學校教育系統要負最大責任! 她認為,小孩在身心都不成熟狀況下,開一些自己覺得好玩的玩笑,卻沒想到這樣的行為已經傷害到別人,甚至還有觸法之虞!老師跟家長應該要教導孩子尊重他人,才能徹底保護孩子遠離校園霸凌陰影。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表示,將他人電話拿來惡作劇並當成賣春廣告,已觸犯個資法及公然侮辱罪,民眾千萬不要因為有趣,就隨便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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