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保經保代佣金賺很大 金管會出手管

自由時報/ 2013.12.16 00:00
記者廖千瑩/專題報導

日前有保險經紀人公司掛牌上興櫃創業界首例,引發外界關注;由於保險經紀人公司主要收入來源為代理費,近期傳出金管會出手整頓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佣酬制度,明定保經、保代佣酬須載明於合約中,且不能收取合約以外報酬,以避免保經、保代為了超額利潤亂賣保單。

壽險後段班保單 多是保經賣

保經、保代公司近期爭議案件頻傳,先前即傳出,幾家資本適足率不足的後段班保險,透過經代通路賣保單賣得凶,甚至佣金也比較敢給,造成後段班保險新契約保費收入來自保經代的比重並不低,民眾根本搞不清是跟誰買保險。

金管會最近發現,有保經、保代公司為了幫保險公司衝保費收入,推薦不合宜的保單,影響民眾權益;甚至還有保經代公司向保險公司要求贊助或收取合約佣酬之外的暗盤酬勞,造成保險市場紊亂。

為了避免保經、保代公司收取超額利潤或亂賣保單,金管會近期研議修正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明定除合約所訂定的佣酬之外,保經、保代公司不得利用其他名目或第三人名義向保險公司收取金錢、物品或其他報酬。

不過,金管會研議修正保經、保代管理規則,近期讓保經、保代公司跳腳,有保經業者認為,金管會管太多了;規定保經公司不能收取合約以外的報酬,將變相造成保經公司成本提高,可能因此被迫砍掉服務,直接受影響的就是消費者。

其他保經公司主管則說,一般來說,保經公司銷售保險公司保單,與保險公司所簽訂的合約中,代理費繼續率獎金差異不大,差別主要會在超額獎金。舉例來說,若一年多做3千萬元,代理費可以多給1-2%。

業者勿發本業以外財

金管會認為,明定保經、保代公司不能收取合約以外的報酬,是為避免保經代以其他名目或透過母公司、通路商或大股東等,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酬以外的報酬;況且,若是合理的利潤就直接訂在合約中,修法是為了不讓保經、保代賺取本業以外的錢,希望藉此導正保經、保代的做法。

根據統計,目前全台有300多家保經公司,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登錄在保險代理人公司的業務員有5萬5678人、保險經紀人7萬9242人,其中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較去年同期暴增7140人。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