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行政院團隊向總統馬英九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方向,敲定台商回台在自經區投資可免徵營所稅3年,但仍適用於最低稅負;外國貨主在區內倉儲及簡易加工,外銷100%及內銷10%可免徵3年營所稅。
李政宏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對企業來說,任何的稅費減免措施,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台商是否回台投資,要考量的不只是稅費優惠。
他說,就目前所知政策看來,對外銷型企業來說較具有吸引力;若企業本身發展方向是以大陸的內需市場為主,回台投資的誘因就不會只考量稅費優惠措施。
此外,自經區的修正規劃方案中,示範創新產業包括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及教育創新,不願具名的台商指出,感覺都是朝向更開放的大方向,但相關基礎建設能否配合,執行力與效率都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