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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薪資 人事總處促檢視

中央商情網/ 2013.12.13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3日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將審視監察院糾正文意見,請各部會檢視所屬財團法人薪資水準是否依相關規定建立審核機制。

監察院以退休高官轉任政府捐助投資的財團法人事業機構領取高薪,行政院無健全遴聘機制、薪資待遇無標準,昨天通過糾正行政院。

人事總處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捐助比例超過50%的財團法人,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規定,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董事長或經理人每月薪資超過新台幣30萬元、其他專業從業人員超過中央部會首長待遇19萬500元者,應由主管機關先參酌所需資格條件、市場供需狀況及薪資調查水準等相關因素,就主管性質相同財團法人的董事長、經理人及其他專業從業人員所具不同資格條件,邀集外部學者專家,釐訂通案薪資支給基準,並報經行政院核定。

人事總處說,至於媒體報導財團法人負責人薪資是否具有適當水準,人事總處會審視監察院的意見後促請各主管機關落實檢討。10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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