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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明年股東會電子投票範圍再擴大 採行家數達217家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3.12.13 00:00
證交所表示,上市櫃公司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將再度擴大,資本額5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達 1 萬人以上,符合條件之上市櫃公司,不論有無修正章程,明年起應採行電子投票。

證交所指出,日前也邀請金管會、櫃買中心、集保結算所、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及前述符合條件之上市(櫃)公司,共同參與推動電子投票制度座談會,就電子投票相關規範、實施概況、電子投票平台使用情形,及公司執行電子投票、提名制選任董監、逐案票決等應注意事項供與會者經驗分享。

台灣2012年修正公司法,授權金管會頒布函令命,規範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達 1 萬人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我國正式進入強制採行電子投票之時代,今年11月 8 日,金管會再次擴大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將實收資本額下降至50億元以上,股東人數仍為 1 萬人以上,符合前開範圍之上市(櫃)公司,不論有無修正章程,2014年起應採行電子投票。

證交所表示,採行電子投票可減少人工作業、提高投票效率、增加投票管道、便利表決權行使,強制電子投票明年將邁入第 3 年,上市(櫃)公司採行家數逐年提升,根據統計,2012、2013年採行電子投票之家數分別為85、120家,成長幅度達41%,2014年採行家數將達217家。

但符合緩衝規定者,即實收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者,2014年股東會有董事、監察人之改選或補選,且於該次股東會修正其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者,得自明年下半年股東臨時會或2015年股東常會起,採行電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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