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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訪視報告一國多制 法官監護權難判定

NOWnews/ 2013.12.11 00:0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今(1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父母離婚時,會為了小孩的監護權鬧上法院,而法官在審酌判定監護權歸屬時,「社工人員訪視報告」就成了法官的重要參考,不過政府並未對訪視報告訂出統一格式,造成訪視報告一國多制,讓人憂心法官根本難以判斷監護權的歸屬。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女性權益促進會理長事劉嘉怡表示,法官因為工作繁重,不可能有時間一一去了解,每個家庭親子之間的相處狀況,因此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就成了法官最重要的參考依據,不過經女權團體檢視五個承接監護權訪視團體的訪視報告規格後,發現各團體訪視的內容和項目都不一致,以「親職能力」項目為例,有的報告格式只列一空白欄由社工填寫,也有報告格式詳加列出九大項29細項,有的訪視報告僅兩三頁,有的卻達十幾頁,不同縣市的訪視報告內容都有巨大的差異。

吳宜臻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1055-1條修正案後,法院雖然能引入其他資源做為判斷監護權的參考,但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還是最重要的審酌依據,以目前至少出現三份以上的報告,再怎麼英明的法官也無法從標準不一的報告中找出判斷依據,最後恐怕淪為「作文比賽」,或只能採「多數決」,甚至讓人懷疑是否用「擲筊」、「用電風扇吹最遠」來決定。

對此,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法官徐麗蓉表示,實務上確實會出現不同社工人員提供不同的訪視報告,但法官並非只靠社工的訪視報告做出裁定,還有程序監理人會協助子女表達真實意願。

對於相關團體呼籲政府建構標準一致的評估指標,徐麗蓉表示,司法院正委請各縣市政府提供訪視報告,初步了解各界關注的重點,之後會進一步統整研討,提出完整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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