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將黃移送彈劾 檢評會週六拍板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涉洩密與濫權監聽、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人涉關說案,日前已進行無記名「假投票」程序,並著手撰寫決議書。據悉,擬建議將黃世銘移送監察院彈劾,不過,本週六(十四日)上午最後一次開會,才做成最終結論;對於當天有無可能出現翻盤結果?檢評委員多表示,正式結論出來前,不便多說。

法務部官員指出,依規定,若受評鑑人違失情節重大,將送監察院彈劾,最重可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一名檢評委員昨表示,檢評會已在評鑑方向、決議主文有相當默契和共識,正由主辦委員撰寫決議書,日內可完成;本週六上午召開最後一次委員會時,提出決議書,委員們交換意見後,為兩件評鑑案做最後拍板,當天下午三時三十分召開記者會公布結論。

檢評委員表示,一般來說,除非有特殊狀況或檢評委員提出重要的新事證,否則理應不至於出現逆轉性的翻盤結論;其中,黃世銘部分是否確定做出建議彈劾結論,多數檢評委員表示不便證實,也沒有檢評委員否認。

檢評會目前評鑑的兩件評鑑案,分別是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所涉的洩密及違法監聽案,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所涉的司法關說案。

依法官法、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規定,檢評會經不記名投票的決議,可能有三種結果:一是受評鑑人沒有疏失、不予評鑑;二是情節輕微,僅有行政疏失,送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懲處,將有書面告誡到記過等處分;三是違失情節重大且認為有彈劾必要,將移送監察院審議。

若經監察院彈劾,再送交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最重可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