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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生製藥: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9 00:00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7,000,00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750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強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如下:C802041 西藥製造業F108021 西藥批發業F208021 西藥零售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77、79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定章程之日期:本章程訂立於民國55年11月23日第30次修訂於民國102年5月24日。(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202,500,000元,分為20,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27,000,000元整。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405,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並限制轉讓三個月外,其餘85%,計2,29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並經本公司101年10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提撥委由承銷券商辦理本公司股票上櫃前對外公開承銷事宜。若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5.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9,5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22,95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本次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三)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銀行蘆洲分行(十四)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灣銀行中崙分行(十五)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國泰世華銀行北三重分行(十六)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102年12月12日至102年12月17日。2.公開申購期間:102年12月13日至102年12月17日。(十六)股款繳納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2月18日至102年12月19日。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2年12月18日。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2年12月20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2月20日~102年12月23日。(十七)主辦承銷商: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八)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十九)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櫃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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