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食藥署:基改占0.9%將標示

中央社/ 2013.12.09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9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今天說,未來將比照歐洲聯盟標準,基因改造作物占產品總重0.9%以上就須標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初審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姜郁美在會議休息時受訪表示,目前核准黃豆與玉米基改作物進口,一直都有查驗登記,現行規定對基改作物占產品總重5%以上才須標示。

她說,歐盟已公告基改作物占產品總重0.9%以上須標示,台灣當然也做得到,未來將加強規範,12月底前就會預告,已與業者溝通,如有違規,依法開罰。

現行食管法規定,產品標示不實可罰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行政院版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產品標示不實將提高到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