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加稅推地方 擬納入補助款公式
自由時報/
12 年前
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已發文行政院主計總處,擬將房屋稅稅收成長納入補助款計算公式,「鼓勵」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現值或非自住房屋稅稅率,透過調高房屋稅稅率及稅基的方式,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抑制囤房、炒房,地方政府房屋稅稅收成長愈多,補助款增加愈多,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表示,現行住家用房屋稅稅率一.二%至二%,但地方政府幾乎全部都課一.二%,沒有用到彈性稅率,希望督促地方政府針對第二戶以上房屋加重課稅;因為第二戶房屋通常不是自住,可能是營業用或出租,目前八十五%的民眾名下只有一戶房屋,所以不會受影響。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目前地價稅、土增稅等已納入補助款計算公式,提供地方政府調高公告地價及公告現值的誘因,希望將房屋稅也納入,藉由加重房屋持有稅的做法,抑制囤房、炒房的問題,進一步達到平抑房價的效果。
賦稅署官員說明,新的補助款計算公式預計明年起實施,地方政府房屋稅稅收增加,補助款就增加,房屋稅未成長的話,補助款就少。由於房屋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稅率計算,地方政府增加房屋稅的做法,除了調高非自住房屋的稅率之外,也可以透過調整地段率、標準單價等方式,提高房屋評定現值,如此可擴大房屋稅稅基,稅收也會增加。
是否擔心地方政府不願配合?賦稅署官員表示,此舉可以創造雙贏,相信地方政府會考量;事實上,像新北市就調升商業繁榮、交通及公共建設規劃完善路段的地段率,一年房屋稅就增加了七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