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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違法水井 加強查填

中央商情網/ 2013.12.07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3年12月7日電)為加強地下水管理,經濟部水利署表示,今年與雲林、彰化縣政府積極辦理地下水井申請納管,針對新增違法水井,則由縣府「即查即填」。

根據水利署統計,截至今年11月底止,已受理逾16萬件,申報對象為民國99年8月4日以前開鑿的未登記水井申請納管。

針對99年8月以後開鑿的水井,水利署表示,由縣府「即查即填」,同時,為了防止搶鑿水井,推動期間另祭出每口獎金新台幣3000元檢舉獎金,並派人加強巡查,目前已沒收十餘部鑿井機具。

水利署表示,雲彰地區持續下陷面積由民國91年的1018平方公里減至民國101年的280.9平方公里,防治工作已具成效。

為加強管理雲彰地區地下水抽用量,水利署指出,已辦理水井申報納管計畫,納管後的水井將配合用水量檢討、替代水源、產業調整(轉作、造林)等考量因素進行查核並規劃輔導處置方案,在未有相關配套措施前,不會貿然填塞。

水利署指出,逾期未申報者,自明年1月1日起,凡被檢舉確認者,一律即報即填,填塞費用須由水井所有人自行負擔。

由於水井申報將在年底結束,水利署呼籲,水井所有人把握期限,並提醒雲彰地區大部分屬於地下水管制區,除了特殊情形外,皆不得另鑿新井,違反者鑿井業者將處以5萬元至25萬元罰款,民眾將處以1萬2000元至6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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