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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市售品名實不符多 消基會:零食類最嚴重

欣傳媒/欣傳媒 2013.12.06 00:00

日公佈16項名實不符的商品,其中零食最為嚴重。其中包含,台灣尋味錄雞蛋布丁,沒雞蛋。(記者楊晴雯攝)

欣傳媒 |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橄欖油沒有橄欖」、「花生油沒有花生」、「台梗9號米10粒中竟沒有1粒」等離譜事件,顯示食品安全問題不斷亮紅燈,同時也反映出市售包裝食品「標示不實」,消基會今(6)日公佈標示不實的16樣商品,其中發現零食類最為嚴重。

消基會於今年11月間,隨機於賣場超市購得16樣商品,價格介於10至109元之間,種類大致包括:糖果、果凍、餅乾等休閒零食以及泡麵、飲品、冷凍食品進行抽樣,針對品名與成份作比對,以業者是否確實在包裝明顯處註明屬「口味」或「風味」為判斷標準。

結果發現,糖果餅乾等零食零嘴中最容易發現名實不符的情形,其中還不乏知名廠商,不符合的情形如下:pinky水蜜桃薄荷糖,沒有水蜜桃、吉米吉台漁碼頭-紅蟳棒,沒有紅蟳、盛香珍荔枝椰果,沒有荔枝、滋露草苺巧克力,沒草莓、台灣尋味錄雞蛋布丁,沒雞蛋、咔咔草莓巧克力棒,沒草莓、巧克力。

飲品方面,七星白葡萄氣泡香檳飲料,沒葡萄原料、全國草莓調味保久牛乳,沒有草苺原料、阿薩姆蘋果奶茶,沒有蘋果原料、家樂福水蜜桃果茶,沒有水蜜桃原料。以上4件樣品包裝上皆有「水果」字樣,卻無標示果汁含量也沒註明屬「風味」或「口味」飲品,且成分內容也無水果添加物或果汁,僅是由一堆香料、色素組合而成。

此外,火鍋料也大玩文字遊戲!消基會指出,桂冠蝦球,其內容物標示中僅有「魚漿、澱粉、花枝丁、蛋白液、糖、鹽、味醂、天然紅麴色素」,唯獨少了最重要的「蝦」,即使是「蝦風味」的來源也看不出來,嚴重的名不符實!消基會也發現,在這次檢測商品中,雖然有的標示「風味」、「口味」,但字樣小,手法恐誤導消費者。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說,目前除了米粉、泡麵、牛奶、果汁有相關規定,其他商品皆無明確條文規範,令人不禁想問消費者吃下的是什麼東西?

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雷立芬認為,該條文並無罰則規定,僅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毫無警惕作用,主管機關應該要徹底檢討。消基會提醒民眾,在購買食品時要仔細核對品名與內容物是否有差距,把標示看清楚,替自己的健康與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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