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標案收受廠商美金2萬美元賄款,最高法院5日維持高院更二審判決,判處郭瑤琪8年徒刑定讞,遭民進黨批評司法「辦綠不辦藍」。
對此,楊偉中今天表示,台灣經過2次政黨輪替和長期的司法改革,已初步建立司法的公信力,任何政黨和政治人物面對司法時,都應該回歸司法案件的事實,積極維護司法的公正與公信力,不應動輒用「辦綠不辦藍」等政治語言轉移問題焦點,傷害司法公信。
楊偉中指出,民進黨長期以來習慣以2套標準看待司法,只要判決結果不利於民進黨就是「司法不公」,這種說詞早已為民眾所厭倦;民進黨真正該做的是嚴肅面對郭瑤琪涉貪並經司法定讞的事實,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該黨的立場以及相應的處置作為。
楊偉中強調,針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涉入司法關說案,民進黨由上到下幾乎未置一詞,甚至縱容涉案當事人利用國會職權羞辱司法人員,這才是真正在打壓、干涉司法,民進黨應停止對司法的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