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人事同意權 6委員順利過關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12 年前
立法院今天(3日)進行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投票,儘管民進黨與台聯都投下反對票,但在國民黨立院黨團全力動員下,6名被提名人張博雅、劉義周、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及仉桂美都順利通過。

中央選舉委員會新任委員人事案已延宕一段時間,立法院在3日對行政院提名的中選會人事行使同意權投票,6名提名委員全數通過,分別是張博雅為委員並為主委、劉義周為委員並為副主委、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及仉桂美為委員。

為了這場人事同意權投票,藍、綠黨團雙雙動員,儘管民進黨團與台聯黨團都投下不同意票,但在國民黨團支持、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出席投票的情況下,張博雅、劉義周、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以及仉桂美還是分別獲得超過「出席立委」二分之一的同意票,跨過同意門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宣讀投票結果:『(原音)張博雅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票,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劉義周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票,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三、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以及仉桂美等4位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

根據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中選會主委、副主委及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委員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