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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箔: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2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12/022.發生緣由:壹、依據本公司民國102年7月26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及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32,3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23,000,000元。 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 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 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 四、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一)本次換發新股基準日:102年12月12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12月8日至102年12月12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12月7日。 (四)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102年12月13日起。 (五)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五、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 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六、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 知書之申請書。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 ,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 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 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 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七、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參、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其餘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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