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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 婦團及法律生齊挺

中央商情網/ 2013.11.30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013年11月30日電)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等婦女團體、多名法律系所學生今天說,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籲立法院儘速周延修法,保障同志婚姻權。

女權會理事長劉嘉怡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基於性別平權、性別平等教育等原則,不同性傾向者應獲平等對待,呼籲立法院儘速周延促成同性婚姻合法化,讓不同性傾向者也能獲合法婚姻權益保障。

與會的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林以加說,政府別再用要達社會共識為理由迴避、拖延,「事實上同性婚姻就是基本人權」,政府本就有義務與責任維護,而非被動等待社會自然形成共識,基本人權不能等,同性婚姻一樣不能等,為了下一代幸福著想,更應支持婚姻平權,建立更公平正義環境。

此外,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不論喜歡或不喜歡,同性戀存在是事實,但沒法律規範,讓同性戀者無法取得法定地位,相關法律規定有必要性。

與會的台灣大學學生陳家慶說,發起各校法律人連署聲明,主張依平等原則,應保障同性戀者婚姻權,目前已超過2000人連署。

世新大學學生黃嘉韻在會中表示,家庭除有血緣關係外,最重要是沒血緣關係的兩人,透過締結婚姻成立一個家,既然婚姻成立是兩個有獨立意思主體當事人,基於自由意志同意成立婚姻;為何同樣是有獨立意思的人,只有異性戀能成家,同志卻不能成家?法律功能應是解決社會問題,希望給予同志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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