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志堅/連線報導
喧騰一時的高雄「葉少爺」酒駕致死案件,在27日最高法院判決有期徒刑6年定讞後,葉冠亨已在今(29)日下午1點37分左右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執行,預計在下午4點鐘左右將會搭乘囚車前往位於高雄燕巢的高雄第二監獄服刑。
酒駕造成3死悲劇的葉冠亨,27日被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定讞,高雄地檢署檢方為防逃亡隨即開出拘票,派員警前往葉冠亨住處連夜監控行蹤,以免上演「落跑」戲碼。
而葉冠亨在收到入監通知書後,已在今天下午1點37分左右,由母親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臨別前母子兩人相擁而泣;完成報到後,預計將會在下午4點鐘左右搭乘囚車前往位於高雄燕巢的高雄第二監獄,展開他為期6年的牢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