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北「大峽谷」法拍沒人要 縣府出面承購

客家電視台/
12 年前
【陳文霖 屏東】

過去屏東北部地區,因盜採陸砂猖獗,留下許多「大峽谷」,屏東縣政府開罰後,卻收不到罰款,今年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拍40筆土地,但乏人問津,縣府最近以187萬元買下共831坪的土地,未來可能成為發展太陽能光電的基地。

形似「大峽谷」的土地,因為難以恢復利用價值,經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3次法拍後都無人承購,屏東縣政府為了不讓峽谷產權回歸地主,因而以151萬元及36萬元,承受了其中2筆土地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官 劉慧文:「那變成說沒有拍定的情況下,我們也只能做,結案跟塗銷的動作,再把土地返還給義務人。」

實質上已變成大坑洞的這2筆土地共有831坪,屏東縣政府計畫,比照林邊鄉「養水種電」模式,引進太陽光電業者,在此從事太陽能發電。

屏東縣水利處長 謝勝信:「承受起來縣長的構想就說,是不是來邀太陽能發電的廠商,這塊土地整理好了,可以做太陽能發電的基地。」

屏東縣政府表示,雖然拍賣價格不到罰款的10分之1,但土地登記於縣府名下,至少解決收不到罰款,又損失土地的狀況,除了朝發展光電規畫之外,未來如要造路,即可免去徵收程序或者當作八八風災,疏濬土石回填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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