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麥企業:更正本公司孫公司Sinmag Limited民國102年9月及10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金額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82.公司名稱: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民國102年07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向孫公司Sinmag Limited 借款美金900萬元.借款期間102年7月22日至103年7月21日.2.本公司於民國102年9月30日前已償還全部借款,依規定借款金額雖已全部償還,但借款期間尚未到期仍需公告董事會通過之借款額度.故本公司孫公司Sinmag Limited 公告申報民國102年9月及10月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269,325仟元及期末餘額0元,更正為累計至9月止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均為266,130仟元及累計至10月止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均為264,555仟元.8.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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