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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瓦斯安檢 洩漏偵測器異常、鋼瓶超存、灌氣不足…

NOWnews/ 2013.11.28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今年1月22日、11月1日於高雄及南投分別發生瓦斯行氣爆事件,造成民眾聞爆色變,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勞動檢查處、消防局、產業發展局、衛生局及環境保護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轄內液化石油氣高壓氣體設施共計109家業者展開各項檢查,並於今(28)日召開聯合記者會說明查核結果。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本次聯合稽查共計檢查瓦斯行98家、加氣站8家及分灌裝場3家,其中不合格共有33件;在所有違規案件類型中,以瓦斯洩漏偵測器異常最多,共計13件;違規情節較嚴重者則為瓦斯鋼瓶超量儲存,計3件;另外與消費者權益最攸關者,為瓦斯桶裝灌氣重量不足,共計9件。

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吳夢麟表示,北市為人口密集之城市,各大瓦斯供應公司、分灌裝場及瓦斯行分佈在全市各地,如氣體外洩將釀成嚴重災害,故聯合各相關局處辦理「102年度臺北市液化石油氣高壓氣體跨局處專案檢查」。經檢查發現,違反缺失事項皆發生於瓦斯行,其中瓦斯貯存場所未嚴禁煙火1件,為確保公安,已開罰新台幣3萬元罰鍰;另查獲瓦斯洩漏偵測器無法靈敏作動13件,其中1件瓦斯洩漏偵測器甚至未插電,另有未張貼危害標示4件、瓦斯貯存場所置放引火物品2件,該處均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

消防局專員楊艷禾表示,消防部分發現3家瓦斯行瓦斯鋼瓶超量儲存,對各該違法業者均依消防法第42條各處以3萬元罰鍰,並要求不符規定業者立即改善完畢。

產發局科長章宗慶表示,主要針對瓦斯鋼瓶灌氣重量進行稽查,經查計有9家灌氣重量不足,其中8件經查獲後已限期改善完成,自102年7月25日「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石油管理法第十九條之一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訂定後,仍查獲1家瓦斯行違規,該局裁處10萬元罰鍰,同時命限期改善,如有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將按次連續處罰。

衛生局股長陳幸宜表示,該局依菸害防制法辦理查核,查獲於營業場所吸菸1件,已依菸害防制法處以新台幣2千元罰鍰。環保局組長蕭永祺表示,該局針對空氣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理法查核瓦斯業者之產生惡臭、製造噪音及環境髒亂等情形,未發現違規情形。

陳信誠提醒消費者,行政院已公布「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瓦斯桶檢驗費用應由業者負擔,於每次更換鋼瓶時,業者也應該就殘餘氣量予以量秤及退費,且消費者不再繼續使用瓦斯時,業者應全額退還保證金,他提醒民眾購買瓦斯時,務必與業者簽訂契約,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陳信誠強調,未來市府仍將持續擴大突擊檢查各類瓦斯存放場所,凡查獲公安違規情形者,絕不寬貸。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免付費服務專線「1950」,以尋求協助。

另外,台北市產業發展局為提高民眾預防意外事故警覺心及改善瓦斯用戶環境,自12月起至明(103)年1月期間派員偕同大台北區瓦斯、陽明山瓦斯、欣欣天然氣及欣湖天然氣等4家瓦斯公司,進行冬季用戶管線及設備安全檢查,指導用戶正確使用天然瓦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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