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挪用清算款自肥 專吃小額無異常款項
卡優新聞網/卡優新聞網
16 小時前
銀行長期未能釐清歸屬的清算款,竟成為內部人員下手目標。中國信託前行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ATM清算款及財金清算款約297萬元,金管會認定,中國信託在清算款返還、異常交易監控及主管覆核等環節均有缺失,依銀行法開罰400萬元,成為國內首度因清算款遭行員盜用而受罰案例。
據瞭解,涉案廖姓前行員原任職中國信託個金集中作業部,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8月間,陸續盜用53筆清算款,違規時間達10個月。遭挪用款項中,約246萬元來自財金公司連線過程因電力異常、系統中斷等因素產生的帳務差異,另約50萬元來自ATM交易,最終全數匯入廖員本人在中信銀開立的同一存款帳戶。
金管會指出,本案款項均已掛帳超過2年,屬於「查無異常、也無客訴」的清算款,且單筆金額低於一定門檻,因此返還作業僅採抽樣覆核,無須主管逐筆審查。由於這類款項長期無法確認返還原因及對象,銀行原應提高查核強度,但中國信託未建立更嚴謹的控管程序,使承辦人員得以利用作業漏洞竊取款項。
另一項缺失是異常集中度未被及時發現。53筆清算款在10個月內持續流向同一帳戶,返還對象高度集中,已出現明顯異常,但中國信託未設置相應的預警或攔截機制。銀行雖規定主管每日抽查一定比例案件,主管也在報表上核章,卻未留下實際抽查內容或可追溯紀錄,無法證明相關程序確實完成。
金管會表示,中國信託同時存在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等缺失,除核處400萬元罰鍰,也要求報送涉案失職人員資料,並將案件態樣去識別化後提供同業參考。中國信託則回應,此案由內部查核發現,已立即主動通報、懲處涉案行員並強化相關控管,後續將持續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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