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面額不限 相關法規修正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3年11月26日電)取消股票面額新台幣10元限制,金管會今天預告,包括相關法規以實收資本額為規範者,以後以淨值為依據,並且相關規定折半,例如原規定為實收資本額20%,改為淨值1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了鼓勵新創事業,決定採用股票每股面額不限10元規定,今天預告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

金管會表示,相關法規以實收資本額為規範者,以後改淨值為依據,並將相關標準折半。

另外,金管會已取消發行普通公司債取消強制信用評等的規定,金管會表示,放寬所有發行普通公司債,都可以簡式公開說明書交付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