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陸民營銀行設立 需訂生前遺囑

中央社/ 2013.11.26 00:00
(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26日電)中國大陸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日前提出民間資本設立民營銀行的「五個原則」,包括堅持「純民資發起、自願承擔風險、承諾股東接受監管、實行有限牌照、訂立生前遺囑」。

北京新京報今天報導,這是大陸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首次提及針對民營銀行的具體監管態度。

據閻慶民近日在北京一場論壇中的說法,實行有限牌照是指先允許民營銀行在一定區域中持有有限牌照。

對於「訂立生前遺囑」原則,報導說,閻慶民並未詳細解釋,但這項原則曾是歐美監管機構因應金融危機時採取的辦法。

報導說,這項辦法要求銀行作出說明,在沒有納稅人救助的情況下,若銀行無力償債並面臨倒閉,將如何處理處置。美國部分銀行和投行在2012年簽署了「生前遺囑」。

閻慶民並指出,大陸銀監會將從五方面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包括推動債券利率市場化、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推動民間資本有序進入銀行業、加快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及推動銀行業對外開放水準。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