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復興社長蔡順展表示,往年籌備時間約有十天,現在警方卻壓縮工作時間,雖事前提出十六日至二十四日的路權申請,警方卻在十八日才發許可通知,僅准許使用二十一日到二十四日,只比青山王出巡早一天,警方還在十七日以「未經許可進行搭設廟會之棚架」開罰一千二百元,從未看過這種罰單。
萬華分局副分局長呂金上解釋,近年常有新住戶投訴,認為出巡遶境活動僅三天,社團申請路權天數過長,上月警方已在青山宮召開協調會,由警方勘查評估使用天數。
呂金上說,金復興社以「遶境」名義申請,警方評估給予四天,社方卻提前在十四日搭設。警方勸導以「法會」名義補件申請十五至二十日路權,但社方未處理才前往開單。
議員顏聖冠批評,核准文件已近申請日遲未寄送,民眾當然按慣例作業,郝市府稱青山宮火災後修繕經費無上限,卻縮減社團籌辦活動時間,路權核准天數毫無準則。
文化局、民政局︰將加強溝通
文化局與民政局昨日也派員關切,表示未來透過區公所等單位與青山宮及民間團體加強溝通,讓申請人了解搭設規定避免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