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專案小組召開會議,清查蒐證、並鍥而不捨的過濾、分析研判各項跡證,積極偵辦,經調閱路口監視器於墓園發現1部行跡可疑重機車,經查閱相關資料,發現該車戴姓車主(52年次、虎尾人)涉有重嫌,專案小組即每日派員跟監戴嫌,於21日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搜索票至戴嫌住處搜索,並將戴嫌帶回分局說明。
戴嫌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經專案小組提示相關證據後,始坦承自今年10月份起以鐵鎚及石塊破壞雲林縣虎尾鎮(11件)、土庫鎮(3件)、元長鄉(21件)等鄉鎮公私有墓園內之墓碑,總計35件,另以酒瓶及石塊破壞虎尾鎮停放路旁之自小客車玻璃計5部,全案宣告偵破,依法以毀損罪將戴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