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帶子燒炭 被判緩刑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2日電)離婚的詹姓女子,因謀職不易加上與家人爭吵,帶著4歲幼子到汽車旅館燒炭,臨時反悔找男友來救,台中地院判詹女緩刑5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今天指出,詹姓女子離婚後,獨自撫養4歲稚子,但她謀職不易加上有憂鬱症,心理及外在都遭到極大壓力,因孩子管教問題與家人吵架後,今年5月間帶著稚子到台中市一家汽車旅館燒炭尋短。

判決書表示,詹女將木炭放在鐵製垃圾桶內燒毛巾,還讓稚子吃了2顆安眠藥,但臨時反悔,打電話給李姓男子,央求他把孩子帶走。

李姓男子立即連絡詹女的家人,通知汽車旅館員工查看,及時救出詹女及幼子,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詹女是一時失慮,且犯後深具悔意,今天依殺人未遂,將詹姓少婦判刑2年,緩刑5年。

警方呼籲民眾珍惜生命,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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