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風雨接外婆避停電卻遇死劫 台南外孫撞倒樹釀悲劇獲緩刑

創新聞/創小編
5 分鐘前
87daa617bcd004c7957520f425cdd7f7

【創新聞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去年丹娜絲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造成台南地區大規模停電與道路災情,一名馮姓男子因擔心居住新營區的外祖母獨自在停電環境中生活,冒著強風豪雨騎機車前往接送返家照顧,未料途中撞上倒塌路樹摔車,造成洪姓外祖母重傷不治。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馮男涉犯過失致死罪,考量其自首、坦承犯行、無前科,且家屬已達成調解並表示諒解,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丹娜絲颱風於去年7月6日晚間11時40分自嘉義布袋登陸,翌日清晨由桃竹地區出海,強勁風勢重創中南部地區,造成房屋、電桿及通訊基地台等設施嚴重受損。台南市更有約1,700支電線桿斷裂或倒塌,台電動員人力連續搶修12天,才完成全面復電。

判決指出,去年7月8日晚間,洪姓老婦居住的新營區住處仍持續停電,馮姓外孫得知後,決定騎乘機車前往接她返回麻豆區住家照顧。當晚8時許,馮男載著外祖母沿下營區台19甲線由北往南行駛,行經8.8公里處時,因風雨影響視線,加上道路上有倒塌路樹,機車不慎撞擊路樹後摔車。

事故發生後,洪姓老婦倒地重傷,被緊急送醫治療,經診斷有頭部鈍傷、骨盆骨折等傷勢,最終因外傷性腦出血併腹內出血不幸身亡。馮男則僅受輕傷,事故發生後主動報警,並於警方到場時坦承自己就是肇事駕駛,依法符合自首要件。

台南地檢署偵查後,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由於馮男於偵審期間均坦承犯行,法院採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理。

法院表示,經調閱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調查報告、現場照片、檢察官勘驗筆錄,以及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與覆議委員會鑑定意見等證據,均與馮男供述內容相符,足以認定其犯罪事實明確。

法官審酌,馮男符合自首規定,依法減輕其刑;另考量其過去沒有犯罪前科,事故發生背景源於颱風造成大規模停電,當時是為接送外祖母返家照顧,並非故意冒險肇事。此外,被害人繼承人已無條件與馮男達成調解,並表示願意原諒其過失,顯示雙方已化解紛爭。

法院綜合考量馮男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犯後態度及再犯可能性,認為經此次事件後已深切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拘役30日,併宣告緩刑2年,給予自新機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照片/記者 陳聖璋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