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高法院:不因維穩違法判決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官方微博貼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強調法院不能因維穩而違法判決,造成冤假錯案,且刑訊逼供等非法證據應排除。

不過,大陸網友紛紛在最高法院微博上留言,除呼籲當局依法審判、獨立審判外,也對上述「意見」能否落實提出質疑。

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宣示改革司法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上午在新浪正式設立官方微博,並以答記者問的方式貼出上述「意見」內容。

大陸最高法院強調,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人民法院「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因輿論炒作、當事方上訪、鬧訪和地方「維穩」等壓力,做出違法判決。

不過,立刻有網友在最高法院官方微博留言指出,「不因輿論和上訪鬧訪違法裁判」容易做到,「不因地方維穩壓力違法裁判」難吧?但「至少本微博承認了地方有維穩壓力了」。

此外,大陸最高法院說明這份「意見」時,要各地法院確實改變「口供至上」的觀念和做法,注重實物證據的審查和運用。只有被告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認定被告有罪;認定被告適用死刑的事實證據不足,不得判處死刑。

「意見」還強調,對非法採用刑訊逼供、或「凍、餓、曬、烤、疲勞審訊」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供述,應當依法排除。也就是非法取得的證據,法院不得納入審判採用。

雖然大陸當局向來否認辦案採取刑訊逼供,但大陸最高法院這份意見,不但坦承當局採用刑訊逼供,也把大陸刑訊逼供的酷刑種類都列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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