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銓電子: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新股暨上櫃買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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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壹、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乙案, 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34364號函核准,復經經濟部102年10月8日經授中字第 10233947600號函准予減資變更登記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02年10月28日證櫃監字第1020026849號函核准備 查換股計劃,全面換發新股。貳、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9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71,753,7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900,000,000元。二、本次減資新台幣612,000,000元(含私募普通股487,925,6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1,2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48,792,569股)。三、減資後發行股份為28,8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22,961,2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88,000,000元。四、本次減資應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320股(即每仟股減少約68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計算以現金給付之(至元為止),其股份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五、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六、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102年11月25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新股票自102年11月25日起受理換發。七、本次換發之新股除私募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外,其餘權利義務均相同。參、換發之程式及手續:(除私募普通股外)一、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 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二、舊股票買進未辦妥過戶手續者: 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三、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四、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郵件地址: 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收件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五、換發地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肆、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