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智報」新聞網站(dantri.com.vn)今天報導,18歲胡姓女子是未婚單親媽媽,由於沒有穩定工作,所以將住家當作幼兒園,接受並照顧鄰居家長臨時托育的幼兒,靠托育費生活。
報導指出,1對年輕夫妻由於在外全天上班,無法照顧小孩,就把18個月大的男童委託胡姓女子照顧,每月付150萬越盾(約75美元)的托育費。
胡姓女子日前餵男童吃飯時,因男童哭泣拒吃。胡女就拿著男童的腳拉起來,不小心讓男童掉下,導致頭部撞到地上,又用腳踩男童的胸部和肚子。等發現男童陷入昏迷,雖送醫急救,但已無生命跡象。
當地警方獲報後,隨即前往命案現場進行偵訊驗屍,並逮捕胡姓女子;全案正在調查。
報導說,由於胡姓女子虐童惡行粗暴和殘忍,受到越南民眾關注,並引起家長擔憂與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