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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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壹、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64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4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二)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三)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四)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五)H701060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六)H701070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七)H701080都市更新業。(八)H702010建築經理業。(九)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十)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十一)H703110老人住宅業。(十二)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十三)J901020一般旅館業。(十四)E801010室內裝潢業。(十五)D401010熱能供應業。(十六)F199990其他批發業。(十七)F501030飲料店業。(十八)F501060餐館業。(十九)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二十)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29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67年7月18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1年6月6日。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0,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7,714,332,410元,分為771,433,24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640,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三)發行條件:依公司法第267條及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員工認股10%計6,4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10%計6,400,000股,其餘51,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66.3699股,不足分認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購期間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354,332,410元,分為835,433,24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十一、增資計劃:償還債款。十二、主辦承銷機構: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一)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2/12/06~102/12/18(二)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02/12/19~102/12/20十四、代收股款機構:台灣土地銀行忠孝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除復興分行以外)十五、股款存儲機構:台灣土地銀行復興分行。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及索取方式: (一)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三)索取方式:請親洽或附回郵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或透過網路下載(http://newmops.tse.com.tw/)。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參、茲訂定102年12月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2年11月28日起至102年12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伍、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