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92.公司名稱:先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6.報導內容:法人認為,先豐的基地台板客戶包含易利信(Ericsson)和諾基亞西門子通信(NSN),有鑑於中移動已對設備供應商下單,而易利信及上海貝爾同步宣布取得訂單,先豐營運亦可望雨露均霑,預估本季每股稅後盈餘有機會達1元。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相關報導8.因應措施:該獲利係屬媒體推測,特此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