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實: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執行第21次庫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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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18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52,597,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1/19~103/01/18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13.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50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前三年共執行庫藏股2次(第19-20次),實際買回計15,662千股已註銷完畢。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第6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8,355張,係因買回期間辦理除權除息。(2)第7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6,058張,係因買回期間受國際恐怖事件及國內風災影響,致股市交易日數減少且成交金額普遍萎縮。(3)第8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9,995張,係掛單未成交。(4)第9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9,290張,係掛單未成交。(5)第10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2,500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執行完畢。(6)第12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5,000張,係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並尊重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規則。(7)第14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7,641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執行完畢。(8)第15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7,780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執行完畢。(9)第16次預計買回10,000張,實際執行9,169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執行完畢。(10)第18次預計買回5,000張,實際執行600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執行完畢。(11)第20次預計買回8,000張,實際執行5,662張,係執行期間股價平穩,為顧及股東權益而未執行完畢。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案一> :執行本公司第21次庫藏股,提起審議。說明 :一、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及公司信用,預計買回普通股10,000,000股,執行期 間為102/11/19-103/01/18,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8~13元,若公司股價低於所設價格下限時,亦繼續買回公司股份。二、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佔總發行股份之4.50%,可買回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30,000千元佔流動資產之3.79%,不影響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三、執行第21次買回公司股份相關資料,請參附件二。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2年11月18日之第十六屆第四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102年11月19起二個月內在集中交易市場於新台幣130,000千元上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5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7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錫祿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依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評估意見本公司預計以每股8~13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0,000股,對本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本會計師認為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不致有誤導投資人或發生公司無法按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之情況。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