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偉昨開記者會指九十三年三月、五月,北市府依水保法等開罰卅萬九千元。北市大地工程處證實,當時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有公文指劉家在國有地上陳列貨櫃,市府收到副文「撈過界」前往察看,但現場僅見開挖整地痕跡,即將全案列一般案件。
官員十年前就已知貨櫃存在
據一○○年三月十七日國有財產署公文,七七行館違法在國有地進行景觀植栽、埋設灑水設施、鋪設人行道,國產署當年四月八日命其撤除、恢復原貌,否則以「竊占罪」移送,但後續國產署、陽管處、北市府相關公文都消失了,何志偉也無法調閱。
何志偉說,隔年六月,立委陳超明找陽管處官員至七七行館會勘;同年十月陳又在立法院開協調會,並發文通知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陽管處長林永發到場。
一○二年七月廿三日國產署態度丕變,甚至發文指七七行館「非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所稱的占用不動產」,僅要求中郵通簽具切結,承諾保持公眾通道暢通;該年八月七日,國產署竟會勘做同樣結論。
對於相關指控,國產署聲稱,去年發現該國有地仍有占用情況,即開始處理,今年七月發文通知中郵通將與陽管處一起前往會勘,並未指七七行館未占用國有地;八月會勘,則要求當事人用圍籬隔開國有地與私有地,並非同意圍籬暫時不用拆除;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則未正面回應,只稱目前以配合檢調偵查結果為前提,並依法限期要求行為人改正。
陳超明:同窗情誼 幫忙協調
遭質疑護航的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則說,劉政池找他陳情,基於劉政池是他初中同窗的情誼,才幫忙舉辦三次協調會,他不知道有地下室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