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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標靶藥較不傷肝 健保給付

中央社/ 2013.11.1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3日電)自11月起,健保給付的第一線肺腺癌標靶藥物增加了第2種,醫界指出,肝功能不佳或吃別種藥會肝損傷的肺腺癌病人,多了治療選擇。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指出,兩種標靶藥作用機轉相同,但因化學結構和藥物特性略有差異,過去會讓女性或不抽菸者先吃第1種標靶藥,一旦患者吃藥吃出肝損傷時,只能自費改吃第2種,不然就是要等到治療失敗,才能在第二線使用第2種標靶藥物。

他說,第2種標靶藥物在血中濃度較高,某些肺癌腦轉移的患者使用後,療效顯著。

患者曾小姐今天指出,2年半前曾服用第1種標靶藥造成肝功能指數異常飆高,當時自費改用第2種標靶藥,如今健保納入一線給付,不僅減輕她個人家庭經濟壓力,也帶給其他病患更多的機會及希望。

台灣肺癌學會理事長彭瑞鵬、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理事長高尚志指出,台灣每年新增1萬名肺癌病人,肺腺癌占了6成,6成肺腺癌患者具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變異,適合標靶藥物治療,兩款標靶藥口服方便,可延長壽命11到14個月,甚至更久,療效勝過化學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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