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說明,新店溪青潭堰集水區前已完成養豬戶拆除補償,為了維護大台北地區346萬人的自來水水質,環保署同意台北市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的建議,依相關規定,預告新店溪青潭堰為重要取水口,禁止在取水口以上集水區內養豬。
環保署強調,一旦公告後,集水區內養豬將可依自來水法規定,經制止不理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0元以下罰金。
新店溪青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面積717平方公里,涵蓋區域包括新北市新店區、石碇區、坪林區、雙溪區及烏來區等,保護區內的取水主要供應直潭淨水廠及長興、公館淨水場,供水區域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新店、中和、永和、三重、汐止等地,受保護的供水人口高達346萬人。
環保署說,民眾可於預告3日後,到環保署網站法規草案命令預告區查詢草案詳細內容,對於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刊登公報次日起14天內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