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11/11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1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股數不超過壹仟壹佰萬股。依規定私募辦理期限應於股東會決議後一年內分次辦理完成,本案將於102年12月16日屆期,因考量資金籌資時點之實際市場狀況及其時效性與可行性,未募集之額度已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故撤銷私募普通股案。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