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民事判決指出,先後在醫院擔任護士、兒童之家任職的林女,自小遭父拳腳相向,近10年來父親變本加厲,甚至在外人面前也動手毆打。
林女因長期遭家暴而長期失眠、罹患憂鬱症,接受治療,去年6月間申請保護令獲准,去年7月間就數次遭父家暴成傷。女子某日遭父家暴,撥打家暴專線電話通報時,又遭父持磁杯重擊頭部受傷,到院治療,家暴專線電話當時有全程錄音。
事後林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要求父親賠償醫療費用、傷疤除疤費用3萬多元及精神撫慰金50萬元。林父辯稱,他遭女兒咬,為正當防衛,才持磁杯打女兒。
台中地院審酌雙方為父女關係及加害情形,認定精神賠償10萬元,醫療費用2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