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亞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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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擎亞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584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891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91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891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572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91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6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因應「擎亞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擴增業務之需求, 擬間接增加轉投資美金一佰萬元及由本公司直接資金貸與「擎亞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美金一佰萬元;或由本公司直接資金貸與「擎亞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美金二佰萬元。2.本案授權董事長視資金情況及相關法令全權處理。3.本次新增之資金貸與乃董事會決議,尚未動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