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8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誤植102年10月之營業收入,如更正後如下:102年10月更正前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NTD 161147仟元102年10月更正後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NTD 160770仟元102年10月更正前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NTD 1644889仟元102年10月更正後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NTD 1644512仟元8.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