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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油輸陸 循食安協議協處

中央社/ 2013.11.07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7日電)陸委會今晚針對大陸部分油品經銷商為問題油品跨海求償表示,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針對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訂有協處機制,會循此管道處理。

新華社報導,一些台灣問題油的福建經銷商已委託律師向台灣廠商提起訴訟索賠。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此表示,兩岸已簽署食品安全協議,有關兩岸間所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會依協議規定進行通報及相關後續處置。

陸委會進一步說明,針對這次台灣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衛生福利部已於10月25日透過協議管道,向陸方通報查處情形,並向陸方說明,同時已稽查相關問題產品流向。如發現有輸往大陸情形,將再知會陸方。

陸委會指出,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針對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訂有協處機制,包括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及雙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等。

陸委會說,這次食用油事件如涉求償情形,衛福部也將依協議協處機制進行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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