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玻尿酸 醫美中心惹議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7日電)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某醫美中心透過網路廣告,為民眾施打來路不明的玻尿酸,將約談涉嫌違反藥事法業者追查上游。

衛生局中午表示,民眾投訴前往某醫美中心施打玻尿酸,發現劑量僅有0.8cc,與醫美中心宣稱使用的玻尿酸規格不符(每瓶應有1cc)。

衛生局調查發現,該品牌的玻尿酸經中央核准的有數種,每種劑量規格都不同,經調閱消費者的病歷發現,施打的玻尿酸有兩種,但醫美中心並未詳實告知所施打的藥物內容。

且玻尿酸廣告需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並僅能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醫美中心以網路廣告行銷,已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

衛生局說,坊間常見醫美中心利用消費者愛美心理,誇大產品效能,使消費者高額消費,導致糾紛頻傳,且玻尿酸注射式植入物屬醫療器材,須由專業醫師評估使用。

衛生局提醒,民眾及醫療院所選購玻尿酸時,應詳記口訣「認證照,看說明」。1.證:注意產品是否有許可證字號(如醫器輸、醫器製等字樣)。2.照:販賣廠商是否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3.看:外包裝是否明確標示品名、廠商名稱地址、批號、製造日期等資訊。4.說明:使用前,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並遵照指示使用,以避免產生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