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行: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新台幣伍拾億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06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次順位金融債券。3.發行總額:新台幣伍拾億元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5.發行價格: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5.5年(含)~10年(含)。7.發行利率: A1.各期次發行利率視當時金融市場利率、同業金融債券利率 及本行資金情況等因素個別訂定。 A2.採單利或每半年、每一年複利一次之方式,機動或固定計 息;如固定計息時,其本息金額載明於票面。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長期資金及提升資本適足率。10.承銷方式:依實際銷售需要洽請專業承銷機構辦理。11.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12.承銷或代銷機構:聯邦銀行各營業單位及財務部或另擇同業辦理承銷。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行各營業單位。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7.賣回條件:不適用。18.買回條件:不適用。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