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13歲繼女2次 淫父判4年半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區一名繼父涉嫌強制猥褻13歲女兒兩次,都是被其他子女撞見才作罷縮手,有次被親生兒子撞見「爸,你們在幹嘛?」才停手,台中地院一審判3年8月,二審認為兩次都是強制猥褻行為,加重判4年6月。

判決書指出,被害國一女生指控說,第一次是在下學期,他們家4個小孩擠在爸爸房間看電視,爸爸(指繼父)進來後把其他人趕到媽媽房間看電視,就過來坐在她身邊,一起蓋同一條被子,並把她的上衣掀開、內衣也掀向上,用雙手揉她胸部10秒鐘,他把爸爸的手推開,可是很快又伸過來,直到有個妹妹突然跑進來,爸爸才把衣服弄好跑出房門。

第二次是在2天後,她在媽媽房間看電視,爸爸從浴室洗澡出來,跟前次一樣,在棉被內摸她胸部,還用嘴巴吸她奶頭,此時哥哥突然進來,問「你們在幹嘛?」爸爸先叫哥哥出去,哥哥出去後,爸爸才跟著出去,她不敢呼喊求救,哥哥有告訴媽媽,媽媽立即追問,此事才曝光。

該案審理中,法官認定犯行次數出現不同見解,一審認定只算1次,判3年8月,這位繼父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2次都成立,改判4年6月。